各部门、相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校内验收和申请省级验收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。
二、验收内容
根据项目申报、立项、管理、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,以项目建设计划和申报书为依据,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,组织开展验收工作。重点考察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、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、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、使用情况等。
三、验收方式
按照项目申报、立项、管理、验收等有关文件和《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网上验收指标》《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核要点》《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审核要点》(见附件)等要求,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校内验收工作,并按相关要求梳理项目验收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。验收结果在本校公示不少于5天。
四、验收结论
(一)验收结论分为:通过、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。
(二)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,省级验收结 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。
(三)承诺建设资金不到位或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% 或不参加验收的,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;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达到 90%,但低于95%的,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;项目过程管理缺位、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存在问题、不按要求验收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、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,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;项目组成员与项目建设无关或未实际参与项目建设,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;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、抄袭、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,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;违反验收文件其他要求,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。
五、其他事宜
(一)有关项目负责人应于2025年7月6日前,在学校超星质量工程平台上搭建验收网站,将验收材料及其相应必要的佐证材料(扫描件)等上传至网络验收专栏,供专家验收使用。不得设置密码。若因网络验收专栏无法访问、材料不齐全、无相关必要佐证材料等影响验收的,责任由负责人自负。
(二)请有关部门于2025年7月6日前将校内验收材料电子版发至79310261@qq.com。材料主题命名为:项目名称+负责人姓名(压缩文件不得超过4M)。验收材料要求如下:
1.课程思政示范课程:
(1)根据项目立项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、任务书与建设计划(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);
(2)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验收登记表(见附件,每个项目1份,可编辑电子文档、负责人签名及财务盖章扫描件,按项目名称+项目验收登记表命名);
(3)验收汇总表(见附件,可编辑电子表格,按项目负责人+汇总表命名);
(4)项目调整材料(含信息变更申请表等,盖章扫描件,非必要)。
2.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:
(1)项目申报书、开题报告
(2)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(见附件,每个项目1份,可编辑电子文档、负责人签名和财务盖章扫描件,按项目名称+项目验收登记表命名);
(3)验收汇总表(见附件,可编辑电子表格,按项目负责人+汇总表命名)。
(4)项目调整材料(含信息变更申请表等,盖章扫描件,非必要)。
(三)学校依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将校内验收结果及验收材料等上报教育厅,申请省级验收。省级验收要点如下:
1.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,根据《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网上验收指标》开展网上验收,依据 《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核要点》开展集中验收。
2.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。省教育厅委托有关 省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《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 践项目审核要点》,开展省级验收和审核。
联系人:张老师、蒋老师。电话:0757-83835956。
教务部
2025年6月23日